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经我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在BBB级(含)以上的对公客户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
第一步: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交《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基本资料。
第二步:借款人配合客户经理完成尽职调查。
第三步:经我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