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安全保卫部受天津市公安局表彰 荣获2019年至2021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表彰2019年至2021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行安全保卫部荣获“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我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单位内部治安主体责任,保证安防建设投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宣教培训,实现全行总体持续安全稳定目标。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总行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生产作为基础性工程,纳入我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常态化推进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压紧压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覆盖管理和操作所有岗位的全员安全责任制,逐级逐岗签订责任书,拧紧压实各级各岗责任链条。三是保证安保资金投入。把安保经费纳入全行全面预算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保障力度。四是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重要场所、重大活动、年节节点和特殊天气,聚焦消防、防汛、燃气、押运、保安、治安防范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检查机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五是大力培育安全文化。坚持预防为主,在全行倡导培育“全员参与、全行共治”安全文化理念,狠抓员工基本安全能力的宣教培训,推动构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共治共享共建的大安全格局。
此次表彰是经天津市公安局内部治安保卫总队考察,并报市局批准,全市共100家单位获得内部治安先进集体,150人获得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