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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政策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开展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