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交单
出口商出运货物后,将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提交到我行。我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和有关国际惯例对单据进行审核后寄往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其它银行,并在收到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其它付款银行支付货款后将相关款项解付给出口商。
(1)安全收汇。出口商可放心履行出口义务,只要按照信用证条款缮制并交付单据,即可得到银行付款保证。
(2)配套融资。如果出口商选择在我行交单,且需要办理信用证项下融资,我行可提供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福费廷等贸易融资服务。
出口商与国外进口商合作时间不长,对进口商信任度不高,需要通过银行做为信用中介,宜选择出口信用证业务。
①出口商装运出货后,将相关单据提交到我行。
②我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和国际惯例对单据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出口商。
③我行进行相应处理并缮制寄单面函,随同单据寄往信用证开证行或指定的银行索汇。
④收到境外汇来的有关款项,我行扣收相应手续费和邮电费后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